按内地法律规定,土地全属国家所有,农村土地虽属集体所有,但由于人民公社已经瓦解,土地已分至农户,但农民理论上只有使用权,却无所有权,而所谓集体所有制,给一些乡镇干部利用建设收地贪污受贿开了方便之门,这也是近年内地农村各种骚乱示威的最主要原因。
据报道,下月的三中全会的议题之一,就是要彻底解决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,用内地媒体的话说,是“新土改”的第一步。所谓新土改是相对于中共建政初期的土改而言,当时当局没收地主土地,分给农民,但为时不久,人民公社又将分给农民的土地收归了国有。
但是由于土地国有化是加载宪法的,“新土改”的变通办法将是修改《土地管理法》,允许农用土地上市“流转”。30年来,内地的多项改革,为了回避法例的障碍,对交易一词,创造了多个婉转的代名词,例如“转让”、“流通”等,“流转”属于新词之一。“新土改”的敏感之处还是要避免予外间土地私有化的印象。不过,据专家分析,在过去,征收农民土地再卖给企业,一直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。因此,“新土改”必将遭到一些地方政府的反对。
香港雅虎9日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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